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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最嚴環保法提上立法日程
排污企業整改逾期或日罰十萬
在中海油一個月內三次爆發海陸環境污染事故之際,權威人士向《經濟參考報》獨家透露,環保部正接受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的委托,起草《環境保護法》修正案的初稿(以下簡稱“新環保法”)。
據透露,該修正案初稿首次在全國性法律中列入“按日計罰”概念,即排污企業無法按期實現環境監管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處罰,上不封頂。
多位環保專家指出,該法未來若順利通過審議,將成為我國最嚴厲的環保立法。
據上述人士的樂觀預計,本法草案將于下半年公開征求意見“明年初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屆時,由環保、海洋、林業、農業、水利等多個部門分管的土壤、大氣、海洋、森林等環保領域,將歸于這部“環?;痉?rdquo;麾下。
多位專家指出,在部委職能條塊分割的格局下,將能同時避免“九龍治水”和“三不管”狀況的出現。
在日前爆發的中海油與康菲石油合資的蓬萊19-3平臺溢油事故中,據現行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對事故責任方的處罰最高限額為20萬元人民幣。
國家海洋局相關人士透露,在本事故“善后”之后“肯定會代表國家對責任者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相關專家指出,新環保法若能列入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等法條,將為這次索賠提供法律武器。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環境風險管理與損害鑒定評估研究中心主任曹東建議,未來可由環保部代表國家行使“按日計罰”職能,所繳款項可設置專門的基金,用于當地生態修復和受害者賠償。
環保部上個月通報稱,2005年松花江爆發重大水污染事件至今,國家已為松花江流域累計投入治污資金78.4億元。而肇事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的母公司中石油僅向當時的環??偩掷U納了100萬元罰款,以及向吉林省政府“捐助”500萬元,以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
“五年多來,沒有一個政府部門代表國家向中石油索賠,而地方法院則對民間索賠的訴訟不予立案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曾參與多部環保領域法律、規章制定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稱,“在這種情況下,按日計罰就顯得很重要,能夠倒逼違法企業盡早采取環境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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